2009年12月30日 星期三

2009觀察報告:中國人權待改善

2009觀察報告:中國人權待改善
根據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明天將出版的「2009中國人權觀察報告」,今年中國社會、政治、司法、經濟與環境及教育與文化人權狀況未改善,部分個案也引起世界關注。 報告指出,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60週年,為維持穩定,中國習慣性加強政治緊縮及社會控制,也加大財政投入,但效果似乎不明顯。制度與法律侵犯人權、體制保護侵犯人權的官員、重大煤礦災變及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一再發生,且無法有效落實保障社會人權的政策與法律。
報告說,中國共產黨今年加重打壓西藏、新疆少數民族,加劇漢、維間流血衝突,引起國際關注。中共未減少打壓異議人士、維權人士與言論自由,並重判批評川震「豆腐渣」工程者,網路管制有更新做法,新聞媒體在奧運後持續受到阻撓。對付民眾維權,打壓手法更制度化,人權狀況繼續惡化。
報告表示,從人身安全、公正審判及適切執法的司法人權角度觀察,仍有許多如酷刑、強迫勞動、任意逮捕,禁止酷刑與強迫勞動、無罪推定等基礎司法人權原則仍無法在中國實現。中國司法人權無法完全符合國際司法人權標準要求,死刑仍居世界第1,即使公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能否實踐仍有疑問。
報告說,今年度經濟與環境人權,不僅因過去數年怠惰,導致問題無法處理,且缺乏切實又全盤的發展方針,這是環保部極力檢討的地方,其中以未來的農村垃圾問題為嚴重。 報告表示,相較去年的教育文化人權,中國對教育與文化人權的保障,仍與普世標準有落差。由於慶祝建政60週年,網民平時用來突破網路封鎖的軟體被當局網控系統封殺。中國的異議人士和維權團體表示,無法上網瀏覽許多境外新聞媒體網站和境內維權網站,侵犯公民知情權和參與討論的公民言論自由權。

本文引自:【中央社╱台北30日電】2009.12.30 http://udn.com/NEWS/MAINLAND/BREAKINGNEWS4/5338564.shtml

2009年12月28日 星期一

人權牛肉在哪裡?

人權牛肉在哪裡? ◎ 許嘉恬

馬英九於今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公佈施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將兩公約國內法化,並宣示將以人權與國際社會接軌;然,吾人卻自開放美國牛一事中,看見徹底蔑視基本人權的馬英九。
首先,馬英九違反健康人權。依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人人有權享有能達到的最高體質和心理健康的標準」。開放狂牛症疫區之牛肉進口,甚至將帶有變異蛋白的高風險部位:脊髓與內臟全面解禁,已經嚴重違反公約中之健康權。
尤有甚者,馬英九違反「人民自決權」。面對消基會等公民團體提出「美國牛重啟談判」公投,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卻傾向以公投法「一案一事項」規定,駁回人民訴求。此項作法,更是違反兩公約中「人民都有自決權…並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之人民自決權利。
立法院即將完成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我們再次疾呼,請依「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禁止美牛進口,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並停止以公投審議委員會技術性杯葛人民自決權利,真正還權於民,讓人民要求重啟美牛公投的基本權利,重見日光。(作者為「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成員)

本文引自2009-12-28自由廣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28/today-o7.htm

2009年12月10日 星期四

與人權有約

2009年12月10日,距聯合國通過《世界人權宣言》的1948年12月10日,已經過了六十一年;距高雄美麗島事件的1979年12月10,也整整三十年。六十餘年來的世界局勢已經發生劇烈變遷,三十年來的台灣社會也產生令人驚奇的變動。唯一不變的是,《世界人權宣言》所揭櫫的普世價值,雖歷經世代更迭,依舊深植人心,據此而開展的為謀求全人類和平與安全的行動仍持續進行中。
《世界人權宣言》此一人權保障之革命性文件,及其後訂定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諸多國際公約,更確立人權的實質保障內涵。《世界人權宣言》與法國《人權宣言》、英國《大憲章》及美國《聯邦憲法》同享尊崇之地位,在道德勸說的層次上,各國均莫不奉為圭臬,並漸次具有國際法的約束力,以確保國家政策之執行能落實人權保障。
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雜誌社在高雄市發起「紀念世界人權日」遊行。一場為爭取民主與自由的人權運動,卻引來當政者調派軍警施以暴力鎮壓,黃信介、施明德、林義雄、陳菊、呂秀蓮、姚嘉文、林弘宣等黨外菁英,被執政當局以叛亂罪嫌逮捕入獄,嚴重侵犯憲法保障人民集會遊行與言論自由,雖重創台灣民主運動,但也衝擊國民黨政權,預埋日後解嚴與台灣民主化的因子。
聯合國繼1994年開始的「人權教育十年」後,人權教育的重點不只是著重於外在的問題和事件,更深入人心觸及個人的價值觀、態度和行為。由於人權理念的深化與相關知識的傳播/教育仍顯不足,影響著普世人權的具體落實。復依據2007 年12 月18 日聯合國大會第62/171號決議,啟動2009年的「國際人權學習年」。「人權學習年」以透過增進市民的人權知識,培養市民行使與促進人權的能力,最終目的在於深化基層人權教育的效果。
向來以「草根行動、深耕基層」為教育理念的蔡明殿先生,以及一群熱心於人權育的夥伴,在高雄市以社區大學人權班為基底,於2003年12月成立「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透過教學與理念的傳導,在社區進行人權教育的紮根工作,同時參與國際性人權活動,以單一非政府組織力量與世界接軌。2005年12月,高雄市獲得聯合國諮商團體「全民人權育協會PDHRE」推動之「聯合國人權城市方案UN Human Rights City Movement」認可為為全球十六個人權城市之一,成就高雄市在人權領域向國際發聲的舞台。
回顧2008年的此刻,高雄市政府宣布每年12月訂為高雄市人權月,自此開展當年的人權月相關活動。以人權城市自許,人權月的宣示,更代表著高雄市將透過實踐與行動,促進所有人權在城市的落實。隨後為規劃推展人權事務而成立的人權委員會雖然只是高雄市的一小步,卻能獨步全台而成為台灣人權城市發展的一大步。高雄市致力於人權教育與學習,以及落實人權政策於市政建設上的努力有目共賭,我們必須給予肯定與喝采。
值此美麗島事件三十週年前夕,高雄市政府更為凸顯其民主人權的施政理念,促進人權政策的落實,特別在高雄捷運美麗島站設立「人權學堂」,就是為落實「人權城市」理念,致力於讓所有人都能在維護人性尊嚴並且相互尊重與包容的社會中,實踐人權;讓所有人都能在民主多元的社會中,學習人權;讓所有人都能在相互理解、彼此關懷的人權城市中,享受人權。
民主曾經是台灣人追求的理想,人權更可以說是台灣人的共同語言。三十年前的美麗島事件使高雄市在台灣的民主化與人權進程,具有一定的歷史地位,也為民主發展發揮關鍵性角色。這不僅是一個全體高雄市民值得珍惜紀念的歷史遺產,更是高雄市引以為傲的民主人權里程碑。
實現世界人權宣言的理想從高雄出發,透過「草根」行動,把人權理念推展到社區,藉由人權種子的生根、成長與茁壯,是實現世界人權宣言理想的開端。期許每個人都能懷抱著落實人權保障的胸懷,讓我們與人權有約,共同實踐人權城市的願景,以人權的理念打造高雄市,成為台灣、亞洲和世界其他城市的指標。

我們的美麗島

我們的美麗島 ◎ 陳菊
一九七九是台灣的關鍵年。年初民主人士匯聚橋頭,發起台灣戒嚴後第一場示威遊行;隨後一年以內,黨外南北串聯,終於在年尾引動美麗島事件。從橋頭到美麗島,在那一年,高雄,就是台灣歷史的大舞台。
美麗島迄今,三十個年頭過去了,美麗島也從不可言說的禁忌,到現在載入小學生的教科書,但除了歷史敘事的再度陳說以外,我們如何在這個年代,更深層地重新檢視事件不變的意義?
我想,美麗島在當今的第一個意義,是「團結無私」。
在一九七九年,透過美麗島雜誌社,讓黨外的力量不分彼此,南北串聯、一致行動,才能捲動足以震撼當權者的力量,也因為這股團結產生的力量,讓全國人民受到感動鼓舞,終於成功開啟自由台灣。
在那個時間點上,就是因為團結,才能勝利,而在今日亦然。只有捐棄個人的名位,停止無謂的攻訐與伐異,緊密團結,才能為台灣再創新局。
美麗島在當今的第二個意義,是「尋求共識」。
在三十年後,當初的同志,雖然大多仍在並肩作戰,而也有許多走上不同的道路,但在一九七九,因為有民主作為一樣的核心價值,我們共同奮戰,才能衝出現在多元並陳、彼此包容的空間。
今年在美麗島三十週年的系列紀念活動中,我們將在十二月十二日舉辦「民主圍爐」,在當初負責鎮壓的新興分局裡,邀請美麗島的各界參與者團聚,以展現我們重新為台灣謀求和解與共識的誠意。希望透過不斷的努力,我們能再度凝聚跨越全民的共識,讓民主真正成為台灣社會恆常不變的公約數。
美麗島在當今的第三個意義,是「奮進不懈」。
在事件發生後,我們也曾經面對最冷的寒冬,全島性的大逮捕,以及最嚴酷罪刑的威脅,一時間民主運動似乎暫挫;然而很快地,黨外力量再度站起,較以往更加壯大。我們可以看到,最壞的時候,往往也是最美好契機誕生的時刻。
在政權再度輪替後,我們曾經灰心喪志、自我懷疑,面對新政府種種忽視草根、輕率民主的作為,更深感無力。但因為我們能夠再度鼓起勇氣、深自檢討、繼續前行,於是能夠重新站穩腳步,在今年的縣市大選中取得勝利,成功為台灣人民表述心聲。
從一九四九到一九七九,經過了慘酷陰森的三十年;而一九七九到二○○九,又是三十年,美麗島的發生,就像是台灣命運的折返點。也期待三十年後的今日,我們能夠奮進不懈,讓台灣持續走在民主的上升坡段上,迎向未來一個又一個的三十年。 (作者為高雄市長)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2009-12-10自由廣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10/today-o1.htm

2009年12月2日 星期三

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通訊 2009年12月

通過人權教育,建構人權城市,實現世界人權宣言的理想。
目錄
理事長的話
活動報導
促進會訊息
人權教育


理事長的話
時序進入十二月,年終檢討與展望未來的季節,本學期社大人權班課程亦同時結束,作為一個關心台灣人權教育者,以及人權教育學習者,在人權工作的道路上,我們只能一路隨著人權理念的腳步往前行,期待下學期有新面孔出現。
十二月更是人權的旺季,今年適逢世界人權宣言61週年,更是高雄美麗島事件30週年,高雄市政府在去年此時訂定12月為高雄市人權月,隨即進行連串有關人權事務的籌畫與推動。高雄市人權委員會的成立是全台城市首創,而人權學堂的運作更是人權教育的新,高雄市政府的用心與努力的成果值得肯定與喝采。
感謝蔡明殿老師及諸先進對推動人權教育的支持與關懷,如何透過「草根」行動,把人權理念推展到社區,藉由人權種子的生根、成長與茁壯,是實現世界人權宣言理想的第一步,透過教育與理念的傳導,是未來本會的工作重心之一,除此之外,如何與世界接軌,參與國際性人權活動,也會在許可範圍內,協助會員走出去,但最重要的是,惟有各位夥伴的熱心參與,才能實踐本會成立的宗旨─使高雄市成為真正的人權城市。

活動報導
本會訂於每月第4個星期六下午2~5時定期舉辦「人權讀書會」(第一本讀本:《經濟殺手的告白》,時報出版),請理、監事盡量參加,會員夥伴有興趣者也同樣歡迎,讀書會地點在新興社區大學,可作為會務工作的初步共識之營造基礎,並培育人權教育種子教師。

促進會訊息
本會98年度會員大會訂於2009年12月26日(星期六)09:00-12:00假高雄市前金區六合二路278號(第一社區大學一樓視聽教室)舉行,請會員朋友踴躍參加,屆時將同時改組理監事會,請有意擔任理監事者於是日參與改選事宜。
本會布落格已架設完成,網址為http://hrandngo.blogspot.com/,請會員朋友上網留言,敦促本會在更多夥伴關懷聲中,益加茁壯。

人權教育
人權源出於人類最基本的需要。人類需要包括有生活的權利、工作的權利、住房的權利、受教育的權利。這些權利在今天世界各個地區都存在著問題。在許多地方,必不可少的公民權利也同樣遭到侵犯,這些權利有言論自由、結社與集會自由、遷徙自由和參加政治活動自由。實現基本人權唯一可靠的途徑在於建立自由民主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


發行者:陳清泉
主 編:莊麗萍
網 址:http://hrandngo.blogspot.com/
E-mail:hrandngo@yahoo.com.tw

2009年12月1日 星期二

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成立始末

一、高雄市新興社區大學人權班簡介
高雄市新興社區大學於八十九年第二學期,在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委員蔡明殿、陳三兒二位先進指導下,正式開辦「人權與非政府組織(NGOs)」學分班,本班在蔡明殿老師不辭辛勞,每星期兼程自台南趕赴高雄以「只問耕耘,不問收獲」的教學熱忱,以及歷任講師陳三兒、郭淑梅、王瑞賢、賴明灼等人全心指導下,帶領同學以理論探討、案例分析及對國外政治犯、良心犯發信救援等教學方式,人權班堂堂進入第四年,其學員來自社會各階層,是目前唯一在全國社區大學持續開課的人權教育學分班,本班主要目的除落實人權教育外,並兼負培育的人權教育種子教官的使命,使人權教育透過種子教官結合社區總體營造工作,能在高雄市各階層普及。
二00二年十二月,「人權與非政府組織(NGOs)」學分班學員在美國全民人權教育協會執行長Shulamith Koenig鼓勵下,以推動高雄市成為「人權城市」為宗旨,正式成立「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展開人權教育相關活動,現階段更以培育五十名人權教育種子教官為目標,積極尋找關心人權的社會人士,加入人權育行列。
二、人權班與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
二00二年十二月三日,美國全民人權教育協會執行長Shulamith Koenig偕同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人權教育方案執行長Nancy Flowers來台,在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理事長蔡明殿陪同下,前往新興社區大學「人權與NGOs」學分班,與同學對談,鼓勵市民推動高雄市成為世界人權城市,並於十二月四分別前往高雄市政府、台南市政府拜會市長謝長廷、許添財二人,就推動「人權城市」方案與兩位市長進行意見交換,十二月五日晉見副總統說明人權城市方案的重要性,希望在我國推動此城市方案,藉以和世界各國的人權城市結盟。
全民人權教育協會(The People’s Decade for Human Rights Education,簡稱PDHRE)係聯合國諮商團體,成立於一九八九年,該協會的理事大部分係參與聯合國人權事務者,部分為各國派駐聯合國的外交人員,其中部分成員目前仍負有聯合國任務。該組織成立後,強調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為基礎的人權教育,並動員所有各國非政府組織(NGOs)及官方代表,促成聯合國通過一九九五─二00四年為「聯合國十年人權教育(Decade of Human Rights Education)」。該組織於成立時即命名為「全民十年人權教育」,直到六年後的一九九五年,才促使聯合國以其團體之名轉變為世界性的行動,近年來並向聯合國提出五百萬美元活動經費的申請案,並獲得聯合國正式撥款,在世界各國推行「人權城市」方案。
該協會是一個非營利國際性組織,以廣泛的﹁展延服務﹂為組織目標,促成社區在日常關懷中,長期從事人權的終身學習活動,從而確認人權可以視為行動的力量;該組織所設計的計畫與方案,對自我認知的需求和對正式或非正式的人權學習課程,提供協助與建議,國際或地區性的教育人員、人權專家及社區工作者協力發展策略與方法,以落實執行計畫與方案;過去十二年來,在全世界超過六十個國家中,該協會為協助社會的轉型而專注於發展人權教育與訓練工作。
三、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活動動態
1.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美國全民人權教育協會秘書長Shulamith Koenig偕同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人權教育方案執行長Nancy Flowers來台參加,由樹德科技大學應用社會學院 、樹德科技大學非政府組織研究發展中心、台灣非政府組織國際交流協會主辦,在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會議廳舉行的人權都市與教育國際研討會。
2.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美國全民人權教育協會秘書長Shulamith Koenig在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理事長蔡明殿陪同下,分別前往高雄市政府、台南市政府拜會市長謝長廷、許添財二人,就推動「人權城市」方案與兩位市長進行意見交換與成立細節。
3.二00二年十二月五日:副總統呂秀蓮接見美國全民人權教育協會創辦人暨現任秘書長柯妮(Shulamith Koenig)時強調,加強政府官員的人權素養,是現階段台灣人權教育一個重要的基礎工程。
4.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一日:高雄市新興社區大學人權班召開人權城市籌備會,並獲得社區大學促進會、綠色協會、文化愛河協會、不動產經理人協會、中華儒學保健協會、碼頭工會、消防器材工會等人民團體同意協助,支持推動高雄市人權城市運動。
5.二00三年三月廿二日:在高雄國賓飯店二十樓樓外樓舉行,此次頒獎典禮結合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正名茶會及高雄市新興社區大學人權城市方案說明會。
6.二00三年十二月九日:「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成立大會在高雄市新與社區大學(五福二路新與高中)舉行,會中推舉王瑞賢擔任理事長,常務理事林敏澤、郭春江、林勝文、翁進科、常務監事賴明灼;促進會多數成員係以社區大學「人權與國際非政府組織」課程修課同學為主,在任課老師蔡明殿(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AI Taiwan 理事長、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委員)指導下,正式推動人權城市教育運動。
7.二00四年三月六日:配合全球「終止對婦女的暴力(Stop Violence Against Women)」活動,在高雄市舉辦系列活動,包括宣導遊行(文化中心至城市光廊)、人權志工研習(文化中心至善廳三樓)。
8.二00四年四月十二日: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理事長蔡明殿,以「全民人權教育協會」派駐聯合國日內瓦辦公室常駐代表身份,在「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理事長王瑞賢、常務理事郭春江、常務監事賴明灼陪同下,前往瑞士日內瓦參加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六十屆年會。
四、展望
人權既是普世價值,人權議題逐漸受到各國的重視,聯合國訂定的國際人權日,更在國際間獲得熱烈的回響;相對於此,我國政府部門也曾多次宣示「人權立國」之政策,總統府更於二000年政黨輪替後,設置人權諮詢小組,全力推動人權工作;作為聯合國非政府組織諮商團體的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在推動「人權城市」運動上,更獲得聯合國大會的肯定與支持,撥款贊助該協會促進各國人權教育工作,對該協會在聯合國地位與影響力,相關單位宜在適當時機透過民間機構加強交流,藉以引起各國的重視,讓台灣的人權教育工作能在國際發聲。
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與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的接軌,對我國推動人權教育工作上具有正面意義,但僅依賴單一民間組織的力量是無法在短期內達成具體成效,必須公私部門建立協力關係與合作機制,才能發揮統合力量,共同爭取國際組織的認同,進而接納成為地球村的一員。
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在民間發揮自主力量的情況下成立,目前正全力朝向爭取列入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三十個人權城市之一,就人權城市的推展工作上,該促進會亟須各方資源的奧援,透過高雄市新興社區大學「人權與非政府組織」課程,吸引更多市民參與促進會主、協辦的各項活動,冀望在二00四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前,使高雄市的人權教育工作與國際上現有十二個人權城市齊名,正式成為人權城市一份子,這項工作除了與其他非政府組織協力外,更有待政府行政部門的重視,給予必要的協助共同推動,而參加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六十屆年會,正是展現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推動人權城市的決心,今天的成果發表會,願與諸君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