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8日 星期六

「全民人權教育協會」及人權城市運動推展現況

「全民人權教育協會」及人權城市運動推展現況
新興社區大學「人權與NGO」課程 學員 陳清泉
E-mail: ki5459@mail.kcpb.gov.tw
壹、前言
聯合國大會主席杭特於二00三年十二月二日宣布,聯合國每五年頒發給五位人權工作者或團體的「聯合國人權獎」,將頒給包括「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創始人史拉蜜斯.柯內女士(Shulamith Koenig)在內的五個人,中共前國家主席鄧小平之子鄧樸方也因過去數十年致力提升中國殘疾人士的生活水準與地位,獲顯著成效而得獎。
「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認為人權教育應是社會教育的核心。在目前科技至上潮流中,令人擔憂的是對人的關懷意識漸漸不受到重視。重視科技發展的結果,我們發現科技解決的不是大多數人的問題,更非是弱勢者的需求,反而是少數有權使用科技操控人類財富及資源的人所面臨的問題。
至於該協會的本質為何?為何聯合國人權獎會頒給協會創始人,協會組織與聯合國有何關聯?基於「人權立國」的理念,有必要對該組織動動態及國內推動人權城市現況作一整體而深入的探討,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
貳、「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簡介
一、組織沿革與成立宗旨:
全民人權教育協會(The People’s Decade for Human Rights Education,簡稱PDHRE)係聯合國諮商團體,成立於一九八九年,該協會的理事大部分係參與聯合國人權事務者,部分為各國派駐聯合國的外交人員,其中部分成員目前仍負有聯合國任務。該組織成立後,強調以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為基礎的人權教育,並動員所有各國非政府組織(NGO)及官方代表,促成聯合國通過一九九五─二00四年為「聯合國十年人權教育(Decade of Human Rights Education)」。該組織於成立時即命名為「全民十年人權教育」,直到六年後的一九九五年,才促使聯合國以其團體之名轉變為世界性的行動,近年來並向聯合國提出五百萬美元活動經費的申請案,並獲得聯合國正式撥款,在世界各國推行「人權城市」方案。
該協會是一個非營利國際性組織,以廣泛的﹁展延服務﹂為組織目標,促成社區在日常關懷中,長期從事人權的終身學習活動,從而確認人權可以視為行動的力量;該組織所設計的計畫與方案,對自我認知的需求和對正式或非正式的人權學習課程,提供協助與建議,國際或地區性的教育人員、人權專家及社區工作者協力發展策略與方法,以落實執行計畫與方案;過去十二年來,在全世界超過六十個國家中,該協會為協助社會的轉型而專注於發展人權教育與訓練工作。
現任協會秘書長柯妮致力於人權教育,曾促使聯合國訂定一九九五─二○○四年為聯合國人權教育十年,並正於全球各地執行聯合國UNDF及UDF所贊助的「人權城市」方案,曾多次來台與我國相關單位就人權教育進行交流。
二、組織架構及重要成員
(一)理事會主管名單:
創辦人兼秘書長史拉蜜斯.柯內Shulamith Koenig、會長彼得.勞普克Peter Leuprecht(駐柬埔寨記者)、副會長卡莫.赫辛Kamal Hossain(前孟加拉外交部長、巴基斯坦記者)、副會長貝蒂.雷爾同Betty Reardon(創始會員、哥倫比亞大學人權與和平教授)、財務丹尼爾.所羅門Daniel Solomon(勞工法專長律師)、秘書史帝芬.馬克斯Stephen Marks(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權部官員、哥倫比亞大學教授)、烏潘卓.巴希Upendra Baxi(渥維克大學法學教授、前印度德希大學副校長)、渥夫根.貝恩戴克Wolfgang Benedek(全民人權教育協會歐洲支會澳地利人權教育教授)、方圖.克魯Fantu Cheru(非洲與發展研究教授、結構調整與債務報導)、蘇珊納.夏綠蒂Susana Chiarotti(阿根廷CLADEM組織會長)、艾凡卡.柯蒂Ivanka Corti(義大利消弭婦女歧視協會CEDAW前任主席)、維吉妮亞.丹丹Virginia Dandan(菲律賓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委員會主席)、理查.葛斯通Richard Goldstone(南非憲法法院法官)、伊娃.可夫曼Iva Kaufman(PDHRE創始會員、媒體顧問)、米倫.柯莎麗Miloon Kothari(日內瓦環保聯盟主席)、凱薩琳.拉魯米爾Catherine Lalumiere(前歐洲議會秘書長)、瓦特.麗奇Walter Lichem(澳洲外交部聯合國辦公室主任、前澳洲駐加拿大大使)、密那.平頗Minar Pimple(PDHRE南亞主任、孟買青年志工協會主任)、亞達瑪.薩那斯可Adama Sanassekou(前馬利共和國基礎教育部部長、PDHRE非洲主任)、達尼洛.土克Danilo Turk(聯合國政治事務副秘書長、前斯洛伐尼亞駐聯合國大使)。
(二)地區分支機構:
1拉丁美洲地區:設於阿根廷羅莎里歐,與INSGENAR (INSTITUTO DE GENERO, DERECHO Y DESARROLLO)共同合作,專注於推動婦女人權及教育工作,由蘇珊納.夏綠蒂(Susana Chiarotti)負責該地區事務。
2南亞地區:設於印度孟買,YUVA (YOUTH FOR UNITY AND VOLUNTEER ACTION)為地區協力組織,專注於南亞街童、童工之保護與救援工作,由密那.平頗(Minar Pimple)負責該地區事務。
3非洲地區:該分支機構於二000年六月廿二日設於馬利共同國巴馬谷,主要工作重點在透過INAFAEDH/ALIHRE協助,推動當地人權教育,由亞達瑪.薩那斯可(Adama Samassekou)負責該地區事務。
4歐洲地區:設於奧地利Graz,與European Training and Research Centre(ETC)建立夥伴關係,從事人權與民主運動,由渥夫根.貝恩戴克(Wolfgang Benedeck)負責該地區事務。
5東南亞及太平洋地區:目前積極在菲律賓圭松市建置中,暫由PDHRE理事會直接運作,會務委由維吉妮亞.丹丹(Virginia Dandan)負責處理。
參、「人權城市」推展現況
「人權城市運動」的合作關係是起源於三個重要國際組織的精神和力量而創始的:
一、美國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從推展「人類人權教育運動」開始,PDHRE之組織自一九八九年以來,不斷地在全球各地實施和協助推動人權城市運動,是此項計畫中最具關鍵性的組織。
二、聯合國發展計畫(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 UNDP)是聯合國全球發展的網絡,截至目前,全世界已有一六六個國家聯合各國資源,致力於改變世界,以建立未來更好的生活方向。
三、聯合國基金會(United Nations Foundation UNF)提供企業家和慈善家支持聯合國及擁護其理想。UNF特別關注於女人、兒童和全人類的健康、環境、和平、安全及人權的一切活動。
創立「人權城市運動」的宗旨奠基於致力規範國際人權的形式與標準的信念,各國人民必須接受人權作為指導其生活的的整體架構,對人權的學習與回應,每個人參與更多決策,決定其生活,並給予人類經、社會發展過程永續經營的動力。人權城市所追求的是更深層的城市人權的學習,並在指導社區成為具有力量的工具上,扮演重要的角,以促成政府部門、行政機構、公私部門工作者和所有公民,在與人們日常生活作息相關事務上,形塑制度化、組織化發展的過程,進而建立一個指標性社區,檢驗城市中性別、法律、政策、資源等是否符合人權標準之目的,透過社會機制、非政府組織全面推動人權教育。
有關「人權城市運動」推動之現況,可分從國際及國內兩個面向深入探討其未來發展趨勢:
一、國際活動動態:
目前全世界僅有Rosario( Argentina)、 Thies( Senegal)、Nagpur( India)、Kati、Timbuktu、Kayes in Mali、 the Abra Indigenous Municipality in the Philippines 、Dinajpur、Bangladesh and Graz, Austria 、Memphis( USA)、Nima/Maamobi( New Town areas in Ghana)等十二個城市被 PDHRE列為人權城市,距人權城市運動要達成三十個人權城市的目標仍有一段距離,但從美國僅曼菲斯市列名其中,而迦納、馬利等小國也有城市入選的情況,可以理解在審查人權城市要件時,PDHRE的態度是寧缺勿濫的。
二、國內活動動態:
(一)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美國全民人權教育協會秘書長Shulamith Koenig階同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人權教育方案執行長Nancy Flowers來台參加,由樹德科技大學應用社會學院 、樹德科技大學非政府組織研究發展中心、台灣非政府組織國際交流協會主辦,在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會議廳舉行的人權都市與教育國際研討會。
(二)二00二年十二月四日:美國全民人權教育協會秘書長Shulamith Koenig在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理事長蔡明殿陪同下,分別前往高雄市政府、台南市政府拜會市長謝長廷、許添財二人,就推動「人權城市」方案與兩位市長進行意見交換與成立細節。
(三)二00二年十二月五日:副總統呂秀蓮接見美國全民人權教育協會創辦人暨現任秘書長柯妮(Shulamith Koenig)時強調,加強政府官員的人權素養,是現階段台灣人權教育一個重要的基礎工程。
(四)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一日:高雄市新興社區大學人權班召開人權城市籌備會,並獲得社區大學促進會、綠色協會、文化愛河協會、不動產經理人協會、中華儒學保健協會、碼頭工會、消防器材工會等人民團體同意協助,支持推動高雄市人權城市運動。
(五)二00二年十二月十四日:秘書長 Khaleda Khatoon 偕同美國援外合作組織 (CARE) 孟加拉分會負責人Dr. Joyce Tanner 來台,參加樹德科技大學應用社會學院非政府組織研究發展中心舉辦之「人權教育之趨勢與展望國際研討會」。
(六)二00三年三月廿二日:在高雄國賓飯店二十樓樓外樓舉行,此次頒獎典禮結合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正名茶會及高雄市新興社區大學人權城市方案說明會。
(七)二00三年十二月九日:「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成立大會在高雄市新與社區大學(五福二路新與高中)舉行,會中推舉王瑞賢擔任理事長,常務理事林敏澤、郭春江、林勝文、翁進科、常務監事賴明灼;促進會多數成員係以社區大學「人權與國際非政府組織」課程修課同學為主,在任課老師蔡明殿(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AI Taiwan 理事長、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委員)指導下,正式推動人權城市教育運動。
(八)二00四年三月六日:配合全球「終止對婦女的暴力(Stop Violence Against Women)」活動,在高雄市舉辦系列活動,包括宣導遊行(文化中心至城市光廊)、人權志工研習(文化中心至善廳三樓)。
肆、分析與建議
一、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係聯合國國際非政府組織之諮商團體,在聯合國大會或其他國際性人權組織體系內,擁有一定地位,倍受各國之尊重與推崇。
二、國內全民人權教育的推動雖在官方成立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但受組織編制與經費的限制,實際人權教育的推展,有賴於民間自主性力量的發揮,近年來透過民間組織的推廣,人權教育逐漸從單一議題導向全面性的宣導。
三、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在新興社區大學「人權與非政府組織」班學員共同努力下,業已正式立案成立,各項人權教育工作的推展,仍有待觀察其後續作為,但現階段,促進會的成立已初步獲得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的認可,可以預期的是,未來將會投入各項人權教育及與人權議題相關的活動。
四、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與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的接軌,對我國推動人權教育工作上具有正面意義,但僅依賴單一民間組織的力量是無法在短期內達成具體成效,必須公私部門建立協力關係與合作機制,才能發揮統合力量,共同爭取國際組織的認同,進而接納成為地球村的一員。
五、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創辦人兼秘書長史拉蜜斯.柯內Shulamith Koenig曾次來台,拜會人權諮詢小組委員或國內人權工作團體,在台期間也曾晉見呂副總統,惟並未受到政府相關部門實質的重視,在柯內女士離台後,人權教育工作又回歸民間組織,建議為統一事權,應加速總統府人權諮詢小組法制化工作。
六、國內非政府組織之力量逐漸受到聯合國非政府組織的重視,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ECOSOC)於二00三年七月在日內瓦召開的年度理事會議當中,正式授證國際佛光會,為其非政府組織諮詢顧問(NGO in Special Consultative Status),透過民間團體的努力,逐步進入聯合國,應是我國以﹁台灣﹂名義重返聯合國的方向。
七、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雖是民間組織,但其成員遍佈社會各階層,在為推動人權教育工作上,以單一社團的力量卻不遺餘力,如要能在二00四年促成高雄市成為人權城市,未來工作的推展,必須借重行政資源的挹注,因此,相關單位可在預算許可下,酌予補助該促進會舉辦的活動,或在主辦人權活動上,透過該會協辦,建立良好的公私部門協力關係,共創雙贏。
伍、結語
人權既是普世價值,人權議題逐漸受到各國的重視,聯合國訂定的國際人權日,更在國際間獲得熱烈的回響;相對於此,我國政府部門也曾多次宣示「人權立國」之政策,總統府更於二000年政黨輪替後,設置人權諮詢小組,全力推動人權工作;作為聯合國非政府組織諮商團體的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在推動﹁人權城市﹂運動上,更獲得聯合國大會的肯定與支持,撥款贊助該協會促進各國人權教育工作,對該協會在聯合國地位與影響力,相關單位宜在適當時機透過民間機構加強交流,藉以引起各國的重視,讓台灣的人權教育工作能在國際發聲。
高雄市人權城市促進會在民間發揮自主力量的情況下成立,目前正全力朝向爭取列入全民人權教育協會(PDHRE)三十個人權城市之一,就人權城市的推展工作上,該促進會亟須各方資源的奧援,透過高雄市新興社區大學「人權與非政府組織」課程,吸引更多市民參與促進會主、協辦的各項活動,冀望在二00四年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前,使高雄市的人權教育工作與現有十二個人權城市齊名,正式成為人權城市一份子,這項工作除了與其他非政府組織協力外,更有待政府行政部門的重視,給予必要的協助共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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